
网上流传的《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》。
凡是嘉兴海广兴市场的经营户,一律不得到滁州水果市场经营,不仅自己不行,连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也不行。一纸市场通知,赤裸裸祭出“二选一”的霸王条款,瞬间引爆舆论场。
近日,一则名为《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》在网上流传,该通知署名为“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”。《通知》以单方面宣告的方式,禁止经营户到新开业的邻省另一家市场经营。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注意到此事,并已派出工作人员了解处理。
要读懂这则新闻,需要先普及一下:嘉兴水果市场是长三角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果品批发市场,去年交易额突破600亿元,旗下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则为华东最大热带水果集散地。而5月22日,安徽滁州水果市场正式开市运营,据称是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水果批发市场。所以,后者的开业明显让前者感受到了竞争压力。
这份《通知》的霸道令人匪夷所思:一、浙江的一家农产品市场居然“长臂管辖”到了隔壁的安徽省,手未免伸得太长了;二、连经营户的亲属都不能去经营,都被“管”了起来;三、完全没有合同契约精神,单方面地宣布要剥夺商户的经营权,并且不退租金和押金,强加了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义务。
在国家三令五申要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,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背景之下,一家农产品市场居然敢以身试法,要阻碍经营者的合法经营、市场要素自由流动,这种“我的地盘我作主”式做法,法律管不管呢?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明确要求,“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,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”。浙江嘉兴的经营者当然可以去安徽滁州经营,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,特别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过程中,再正当不过的自主经营权利。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明确规定,大型企业不得滥用资金、技术、渠道、影响力,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,包括排他性条款、不准去竞品经营。《反垄断法》也明确规定,禁止市场主体滥用支配地位,搞强制“二选一”。之前多家互联网巨头因为涉及“二选一”而被开出了天价罚单,彰显了职能部门治理不正当竞争的决心。
一家地方性农产品市场居然强令商户“二选一”,把手伸到邻省的市场上,甚至搞起了“连坐”。这种排他要求,于法无据、于理不合、于情难容,相关协议自始无效,也是违法行为,更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
企业无论大小,都应该合法经营。内部的规定,大不过国法;市场地位再强,也不能霸凌中小经营者。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市场,任何试图搞垄断割据、强制排他、限制要素流动的行为,注定要被法律严惩、被市场淘汰。
如此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《通知》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挂了出来,谁给的经营者以身试法的勇气?目前,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,希望能够全面调查、严惩重罚,以儆效尤,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扫清障碍、保驾护航。
澎湃新闻主笔 沈彬


